轉知: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「助學金」申請辦法,請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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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09-08 21:20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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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申請資格:
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,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職(五專前三年)、國中(小)之在學子女,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2.申請方式:
(1)凡合於前述申請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,填具申請表乙份(一人填一表);由學校彙總後連同下列文件寄交本會。
- (2)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。
- (3)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;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已列
- 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。
- (4)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- (5)在學證明乙份。
- (6)印領清冊。
- (7)切結書。
- 3.申請期限:校內申請10月4日截止(逾期申請不予受理)